2016年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报名通知
2016年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报名通知 |
各施工企业:
为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升管理人员业务技能与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应当接受继续教育”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2、外地进市施工企业在本市工程上从事建筑施工的“三类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为了规范考试、办证,报名必须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于2016年3月2日前到市建筑教育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已持有《建设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由企业统一按要求填写“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一),各类人员应分类汇总填写,报名表上加盖企业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按时将表格送至张家港市建筑教育培训中心。
(二)、初次申领《建设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由企业统一按要求填写“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初次领证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二),各类人员应分类汇总填写,报名表上加盖企业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为确保准确,以上表格请务必采用Excel的方式填写,报名时应将以上表格打印一式二份,并将电子表拷贝至培训中心。
(三)、每位学员均需填写《2016年度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粘贴照片,报名时交培训中心。
(四)、联系电话:82598022(传真)、82598055。
三、培训费用
每人12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等)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请各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分期派员参加培训,不得缺席。考试合格的,在继续教育证书上加盖继续教育合格章;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执业资格证不予延期。对考核不合格人数超过一定要求的单位,将按规定对该企业安全许可证不予延期。
张家港市建筑教育培训中心 二O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